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徐水、涿州、衡水、南江江等20处服务区安保巡逻器材采购。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 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辆) 供货地点 备注 1标段 四轮电动巡逻车 3 甲方指定地点 2标段 两轮电动摩托车 40 甲方指定地点 2.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设备采购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28日至2016年11月 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http://www.hebti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307室 邮 编:050031 联系人:田莉 电 话:0311-680993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 联 系 人:王丽 电 话:0311-67306737 电 子 邮 箱:huaye171@163.com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