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超市商品供应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6)-LF-CHFGS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超市商品供应商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现组织对该项目进行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服务区超市商品(包装商品、酒水饮料、冷饮、休闲食品及日用百货等)供应商 2.2供货周期:1年。 3.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内包含拟供商品。 2、食品类供应商需具有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1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原件、生产许可证原件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食品类供应商需提供)、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9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2月2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超市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1楼 联系人: 徐岩军 电 话: 0311-68099379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九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谢谦 电 话:0311-66036977 传 真:0311-83021585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02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2016年12月19日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招标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