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RHP-C082001331788-1 1.比选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京石高速公路原清苑收费站站区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批准同意实施。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京石高速原清苑收费站站区区占地17.88亩、主体面积1250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局部4层)、食堂面积76平方米,互通占地2块。 2.2租赁期限: 8 年,装修改造期含在租赁期内。 2.3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范围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京石高速原清苑收费站站区租赁(根据《保定市清苑区中心城区局部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用地规划为汽车产业)。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要求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比选报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 3.5凡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商采购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0年 8 月 28 日至 2020年 8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本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比选预备会。比选申请人可自行踏勘,比选人予以协助。 5.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比选人将在比选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及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层 联系人:张发 电 话: 0311-68099336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王岩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9336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