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2002303536-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津石高速公路任丘东、高阳、蠡县服务区(停车区)市场化提升改造、合作经营项目已由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对方投资,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河北省与天津市交界处的子牙河,经大城北、任丘北跨京九铁路和大广高速、高阳西北跨保沧高速、蠡县西、博野东、博野东跨朔黄铁路,经安国南跨大沙河后与津石高速石家庄段相接,路线全长171.116km。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3.5m。全线共设置互通收费站12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4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任丘东服务区位于K44+850处,南北区占地各78.62亩,总建筑面积:南区:3265.73平方米,北区:3198.85平方米。 高阳停车区位于K103+207处,南北区占地各19.04亩,总建筑面积:南区:758.93平方米,北区:831.83平方米。 蠡县东服务区位于K128+348处,南区占地75.65亩,北区占地81.58亩,总建筑面积:南区:3139.01平方米,北区:3211.91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1.市场化提升改造:投标人应对任丘东服务区南北区、高阳停车区南北区、蠡县服务区南北区主体建筑进行市场化提升改造,任丘东服务区、高阳服务区、蠡县停车区装修改造期限为签订合同起0.5年内。投标人对3对服务区(停车区)投资装修改造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2500万元,以上市场化提升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乙方投资的所有资产全部归招标人所有(不包括乙方经营使用可移动且在移动后不损坏经营场所整体装修的物品)。 2.投标人为提升改造后的服务区(停车区)提供经营服务,包括餐饮项目(快餐、小吃、特色餐饮等)、超市项目(大众商品、日常百货、地方特产等)、卷烟、水果、音像书刊、饮品、文创产品、客房住宿服务、汽修等项目。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充换电站等能源项目及户外广告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经营期限 经营期为:15年(包含0.5年的装修改造及培育期,不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第一阶段0.5年为装修改造及培育期,装修改造期间继续由服务区(停车区)原经营单位进行临时场所经营,装修改造完毕后由投标人进行培育经营;第二阶段14.5年为合作经营期,由投标人对服务区(停车区)进行经营,投标人按照约定向招标人交纳经营权使用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并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的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 3.1.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包括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3 日至2021 年 6 月 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对以上4.1条的细化补充: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6 月 3 日至2021 年 6 月 7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见本公告附录2)、2019或2020年度经过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 月24 日_09:30_时,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网站、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航投大厦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 20 层 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邮 编: 050051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刘女士 联 系 人: 王岩 电 话: 0311-68099309、68099329 电 话: 0311-69052062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ahzb6@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建设南大街支行 账 号: / 账 号: 696048833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盖单位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至少有6对(或12座)国内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停车区)正在经营的业绩(经营内容至少包含餐饮、超市(或零售),单独业态及摊位档口不计入)。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2019或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务收入(年末数)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以经过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1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停车区)经营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