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于2016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通过,河北省人民政府第3号令公布,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特别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涞源北服务区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在岗女职工进行学习,使之充分认识颁布实施《特别规定》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 《特别规定》是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一部综合性女职工权益保护的专门地方性政府规章,它拓展和充实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和劳动保护内容,规范了女职工卫生费发放标准和劳动保护特殊待遇,强化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府职责和用人单位义务,以及违反《特别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通过传达学习,扩大《特别规定》的知晓率和覆盖面的同时,进一步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广大女职工的关心爱护,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劳动安全和健康,激发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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