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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admin  来源:衡水服务区  点击数:11273  更新日期:2017/6/29 10:17:33】

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Y(2017)-GS-HSFWQJ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23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冀交招核字〔2017〕107号)。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标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区使用空间及功能布局局部调整优化,扩大使用面积和设备更新,进行整体整修,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

(一)扩建部分。北区主要扩建公共卫生间,新增建筑面积534?,南区扩建公共卫生间房、超市、库房及餐厅,新增建筑面积1024?。结合我省服务区品质提升要求,增加第三卫生间、母婴室、开水房、冷热水等用房。

(二)局部改造、整体整修。拆除原有装修和屋面防水,按照环保、绿色、节能要求,更新改造原有电力、照明、广播、信息系统等,增加地暖及多联机空调系统,完善消防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北区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2100?,南区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1970?。

结合衡水地方文化特点,对服务区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提升,面积为1025?。

2.2监理服务期

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开工时间20177月,总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30日历天。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衡德高速公路衡水服务区改扩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或高速公路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1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2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过去一年(2016年6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上述内容的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无需提供)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二楼211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www.hbsjtt.gov.cn)、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ebggzy.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3楼

邮政编码:064209

联 系 人: 何培森

电    话: 0311-68099325

 

招标代理: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邮政编码:050051

联 系 人:冯超

电    话:0311-67306737

传    真:0311-83021585

                                    日期:2017年6月29日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资格审查条件

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1 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附件2-2 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附件2-3 业绩最低要求

标准要求

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成功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或高速公路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

 

附件2-4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过去1年(2016年6月1日起至今)中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附件2-5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工程师,具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或高速公路装饰装修工程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年龄须不超过60周岁。

 

附件3: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河北省政府统一评标专家库或交通运输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了公证,并符合下列要求:

a.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b.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文件的,提交了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b. 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c.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d.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7)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9)正、副本份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对本项目同时进行投标。

(14)投标人不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1项规定;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2项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3项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4项规定;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投标人须知”附件3-5-1项规定;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                      1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

大纲

(15分)

对本招标项目监理工作范围和任务理解(10分)

理解基本准确,得6分

理解较准确,思路较清晰,得6-8分

理解准确,思路清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8-10分

监理工作程序

(5分)

内容基本齐全,阶段划分基本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

内容较齐全,阶段划分较合理,可实施性较好,得3-4分

内容齐全,阶段划分合理、正确,可实施性强,得4-5分

2

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5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一般,对难点、重点把握一般;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得3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较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较准确;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得3-4分

对重点、难点均进行了分析,没有丢落项;分析透彻,对难点、重点把握准确;处理措施科学合理,有效可行,得4-5分

3

对本工程建议(10分)

措施基本全面,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措施全面,可实施性较好,得6-8分

措施具体全面可靠,可实施性强,得8-10分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1、2、3项得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和机构设置      30分;

(2)监理业绩                3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1

监理人员(18分)

满足投标人须知附件3-5-1要求得18分

总监理工程师(12分)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分;

类似项目总监工作经验每增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监理工作年限6-9年得2分;9年以上得4分;

2

监理业绩

(30分)

满足附件3-3要求,得18分

近5年内(2012年6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高速公路房屋建筑工程或高速公路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理业绩加4分,本项最多加12分。

 

6.4  财务评审  10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未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财务建议书将不予拆封。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填写的监理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均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费用的10%。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4.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根据“通过商务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所有财务建议书递交函的文字报价”来计算,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所有通过商务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所有财务建议书递交函的文字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6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评标基准价在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确认后,整个财务建议书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财务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建议书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建议书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为:F1=F-|D1-D|×100×E÷D 

式中:F1=投标人财务得分;

F=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6;若D1<D,则E=0.3。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9.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1~3名为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等,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高的排序在前;如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如投标报价相等,以监理业绩合同额多的优先。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   开标记录情况

10.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   投标人排序

10.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   附件

附件1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   开标记录表

附件4   初步评审表、资格审查表

附件5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6   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7   财务建议书开标报价记录表

附件8   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9   算术性修正表

附件10  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1  投标人综合评分汇总及排序表

附件12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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