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082002053181-1 1.招标条件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涿州服务区市场化提升改造、合作经营项目,已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涿州服务区隶属于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58公里处。地处京畿要地和京津冀三角地带,紧邻雄安新区,座落于享有“天下第一州”美誉的涿州市境内,是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的故乡,交通四通八达,周边1公里内有北京到涿州838公交车站,周边7公里内有涿州公交车站,服务区与城区相联,距高铁涿州东站直线距离1.5公里,是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北段建筑规模最大、服务项目最齐全、功能最完善的服务区。 涿州服务区始建于1993年,于2013年10月施工改造,扩建后占地393亩,建筑面积9990平方米,设有大型车、小型车、危化品及牲畜停车位533个,其中大型车停车位177个,小型车停车位344个,危化品停车位12个,分为东、西两区,每区均设有公共厕所、加油站、充电桩、餐厅、超市、客房、汽修厂、变配电房、管理用房等功能区域。专业安保队伍24小时值守,视频监控全覆盖,公共服务无死角。经营服务项目多元化,集餐饮、住宿、加油、汽修、购物、汽车充电、跨境电商等功能。涿州服务区开业以来突出社会效益、注重经济效益,为司乘出行提供多角度、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广泛赞誉,先后荣获2018年中国高速公路服务区30年优秀团队、2015年-2017年全国百佳示范服务区、河北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服务品牌”、三化建设示范服务区、河北省文明行业创建标兵、食品安全快速大道达标单位、企业经营管理十佳杰出团队、禄发公司五周年突出贡献优秀团队等多项荣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 1.市场化提升改造:投标人应对涿州服务区东、西两区综合楼进行市场化提升改造,改造装修期限为0.5年,其投资改造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万元,市场化提升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经改造后的房屋所有权、经营场所及附着物、构筑物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享有合作协议签订后0.5+10年内的使用经营权。 涿州服务区市场化提升改造后,投标人应在涿州服务区两区分别为招标人免租预留435平米的建筑面积,作为进口商品超市,免租预留67.5平米的建筑面积,作为三国文化馆。 2.投标人为提升改造后的服务区提供经营服务,包括餐饮项目(快餐、小吃、特色餐饮等)、超市项目(大众商品、日常百货、地方特产等)、卷烟、水果、音像书刊、饮品、文创产品、客房住宿服务、汽修等项目以及经营区域内的保洁工作。服务区全区所涉及24小时安全保卫工作由投标人负责,并自行聘用安保团队(含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非租赁区域内的安保责任)。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充换电站等能源项目、进口商品超市、户外广告、三国文化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3经营期限 经营期为:0.5+0.5+10年,第一阶段0.5年为装修改造期,装修改造期间继续由服务区原经营单位进行临时场所经营;第二阶段0.5年为经营培育期,由投标人进行经营,招标人不收取投标人经营权使用费;第三阶段10年为合作经营期,投标人按照约定向招标人交纳经营权使用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2020 年 11 月 20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营业执照、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格式见附件1)、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12 月 8日_14:00_时,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hebtig.com)、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层 电 话:0311- 68099309 联系人:李兆麒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王岩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8959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8.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 (2) 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3) 本单位对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名单: ; (盖单位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和商食品销售(零售)等相关内容。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至少有5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停车区)正在租赁经营(或自营)的业绩(经营内容须包含餐饮、超市、客房、汽修中的其中两项),须提供有效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停车区)租赁经营合同协议书或自营的证明材料; 或至少有经营10家的餐饮或超市的业绩(餐饮和超市数量可相加)。如为自有,须提供房产证和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营业执照和甲方的房产证作为证明材料。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过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大于或等于人民币6000万元。如投标人财务报表中2019年度营运资金大于或等于6000万元,则无需开具银行信贷证明。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9年10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餐饮(或超市)经营中或高速公路服务区(包括餐饮、超市、客房、汽修)经营中违约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上述经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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