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编号:RHP-C082002363625-1 1. 比选条件本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张石、保阜服务区员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张石、保阜服务区员工通勤班车服务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路线行驶。 2.3服务期限:1年。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为如下: (1)车辆要求:固定车辆:38座客车1辆,车辆购置时间在2019年6月以后(以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累计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车况良好。此外还应提供满足投标需求的1辆备用车辆仅用于处理突发情况。 (2)驾驶员要求:固定驾驶员,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有效的A1驾驶证,具备10年以上A1车型驾驶经历,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3年以上,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比选申请人承担租赁车辆的任何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相应风险责任,比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期缴纳车辆交通强制险,其中:商业险部分第三者责任险不少于100万、司机及乘客座位保险不少于100万/座;承运车辆按期保养、年检。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班车客运或包车客运或汽车租赁等相关内容;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近3年内(2017年12月1日起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项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班车租赁服务业绩。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 3.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比选。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5评标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含分公司)。 3.6凡列入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招商采购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至 2020 年 12 月 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道路交通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2 月 14 日 14:30 时,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会议室。比选人将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不予以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网站及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禄发实业总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北路377号物联网大厦B座12楼 联系人:高志强 电 话: 0311- 68099397 比选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69052062 传 真:0311-69052033 联系人:王岩 电子邮件:ahzb6@126.com 行政监督电话:0311-68098959 纪检监督电话:0311-68099305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比选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比选申请单位盖章) |
注:比选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